“我即将和上帝平起平坐,死神,死神将向我效忠!”

    “而你林广厦,将永远成为主人的奴隶!哈哈哈哈!奴隶!”

    我看了一眼,那是一枚美式SOHG手雷,也算是大威力进攻手雷的天花板。

    它里面填充的炸药量,是普通手雷的四倍之多,杀伤半径7米左右。

    而这种手雷还有一个外号,叫光荣雷。

    很多敢死队,会把这种手雷的引信改为瞬发引信,在即将被俘的时候,和敌人同归于尽。

    吕国龙手里的,应该就是改装过的手雷。

    如果爆炸,我根本没有逃跑的时间,办公室不会有一个活口。

    吕国龙有些得意地看着我,以为我会害怕他这种和我同归于尽的念头。

    或者是惊慌失色地扑过去争抢。

    然而我只是单手插着裤袋,轻蔑地看着他,用一种不耐烦地口吻说道:“生孩子嗑瓜子,逼嘴没闲着,说完了没有?”

    “你…你…去死吧!”吕国龙气的浑身哆嗦,猛地闭上眼睛,把手举过头顶,拉动手雷拉环。

    “啪!”

    就在这一瞬间,我抬手开枪,子弹打在了吕国龙的食指根上,将他的指头打断,仅剩一点皮肉连着。

    经常用手雷炸人的朋友都知道,手雷拉环的摩擦力很大,差不多5公斤左右的拉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