沙漠之鹰,最受追🜜捧的手枪,没有之一。以色列ii公司生产,在这把0。357口径手枪问世以后,乎在世界掀起一片追📱🞦🖛逐的狂潮。彪悍的外形,不是任何人都能控制的力量,绝对是耍酷的首选。

    单单12。7毫米口径,就足以迷倒众生!

    再没有什么手枪比🜜沙漠之鹰更加彪悍了,可惜这把手枪最🁃🃉大的用途是用来打猎和收藏,实战意义并不强。

    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,如果在昏暗的环境下突然遇到强烈的闪光,视网膜上会产生残留的影像,因此在昏暗的条件下进行自卫射击的话,在开了一枪之后🃢🙜你需要花上一些时间来恢复视觉。而沙漠之鹰的枪口火焰是非常大的,没有人会用它作为自卫武器。

    除此之外,沙漠之鹰发射的子弹比较长,因此它的套筒行程也比其他手枪长,而且它的握把大,手指🌇☦稍为短小一点的人都不能快速地按下弹匣卡笋,再加上它的尺寸过大,操作起来也不那么敏捷。

    简单来说,沙漠之鹰的缺陷非常多,如果哪个人以沙漠之鹰为近战武器的话,那么这个人不是个白痴就是个牛逼到🉜🈆无以复加的家伙。

    被12。7毫米口径沙漠之鹰指着脑袋,萧援朝♥🊟笑了笑,根本丝毫都不在意。相反,他加重握住苏媚右手的力量,并且用上绝对强悍🃀🔬的力量。🜍🀵

    “嗯……”整个右手被萧援朝握在手里,苏媚的脸色变得极为痛苦,不自觉的从喉咙里发出闷哼🄌🟙声。

    对方的手劲太大🅅了,完完全全就是一把老虎钳,如果任由其捏下去的话,整个右手的骨头都会被捏碎。

    “可以开枪,一枪打爆我的脑袋,在这个距离上,就算我是神仙也无法避开。”萧援朝笑眯眯的说道:“但是开🊅枪以前先想想后果,如果只图看我的脑浆如何绽放的话,那就得不偿失了。作为一名杀手,一定得有杀手的职业道德和规范,你们必须首先保证杀了我究竟有钱拿没有,如果没有钱拿的话,何必要用两条命搭上一条命呢?”

    萧援朝相当沉稳,沉稳的叫人觉得可怕。此时此刻,只要对方轻轻扣动扳,他的脑袋🎂🎕🐾就会在沙漠之鹰12。7毫米口径的弹头下被爆开,死的不能再死!

    “苏媚,三年前从美国以考古学博士的身份归来,谢绝多所院校邀请🞨🖭🕺,来到这里成为教授任教。可惜考古系一直都是🃠冷门,乎没有学生报考考古系,而学校也保持低调。蛰伏了三年,就是为了杀掉焦闫?我可真的不相信,估计换做谁也不相信,对吗?”萧援朝继续说道:“你们有更重要的事情,暗杀某位大人物?建立杀手网络?或者是潜逃?呵呵呵……🀮现在摆在你们面前是一个相当棘手的问题:杀还是不杀我。”

    萧援朝松开苏媚的手,转过身面对黑洞洞的枪口,非常🊨🊨自然的掏出一根雪茄叼在嘴里用牙齿咬着。

    “杀了我,你们的身份暴漏;不杀我,身份同样暴漏。在必须隐藏的情🁎况下,这个选择的确📝比较困难。当然了,你们可能还在想是不是跟我好好谈一谈,毕竟一旦杀了我,就再也没有缓和的余地,是这样吗?”萧援朝一边说着,一边摸出打火点燃雪茄,重重坐在椅子上。

    一番话让苏媚和握着手🗧枪💳的年轻男人升起无比的凝重,他们对视一眼进行交流。但这个交流明显不是那么成功,并没有完全达成一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