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来正经哥们儿不那样。看上哥们儿了才那样。

    原来他以为的好哥们儿,正经身份叫做“初恋”。

    他到现在都不知道,高三没跟程识告白过,是该庆幸还是后悔。

    程识的女生缘一直不错,但一门心思学习,还以身作则天天在他耳边灌输不能早恋的思想。

    连女生都不想恋,还能看上他?更何况程识心思细腻,要看上他早就看上了,总不可能比他更迟钝。

    十七岁的任明尧认真地画过四象限分析,计算出告白的成功率总是很低,但总觉得有些话该说还是得说的。他是迟钝,但心思坦荡分明,一次只能在一条道上走。一旦开窍就跨不回去友情那条路上了,没法儿再像以前那样理所当然地做一辈子的好哥们儿。

    他暗地里计划着,得再等等,等高考结束之后。他喜欢的人太容易害羞,免得吓到人家,还影响复习……

    现在想来,或许当年没有说破是件好事。

    否则再遇见只剩相对无言的尴尬,连如今这样共处一室的机会都没有了。

    任明尧想得心里难受,索性算了,没什么好想的。

    他本来就是擅长快刀斩乱麻的性格,别说是上学时候,就是现在,遇上什么事都是当即立断,成就成不成拉倒。也就只有面对程识,他才会瞻前顾后。

    这几年的事程识不愿意说就算了。非逼着他说出来有什么好处?知道了又能怎么样,以前浪费的时间都找不回来了。

    过去的都已经过去,而现在,程识就站在他面前。还有以后。

    他已经不是十七岁的任明尧了,不会再眼睁睁地任由一切发生,毫无察觉,无能为力。

    他能分清楚什么才是更重要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