换完衣服老老实实地坐在拿给化妆师化妆,镜子里还有点傻,像是戚仰还没下戏,愣愣的。

    这边的化妆室也是临时的,剧组的化妆师也是业内翘楚,之前给徐蕴扬化妆的时候要把对方有些硬的五官化柔,但在崔绪的脸上倒是不用做太多的改动。

    刚才魏时景的造型也看着格外年轻,俩人一块的镜头,看上去亲昵味太重,简直轻而易举地让人相信就是兄弟俩。

    崔绪头还有点晕,黎原拍戏的方式是在让人没办法准备,硬着头皮上的感觉。

    好在台词不多,而且黎原更重视那个瞬间的发挥,加戏也随便,反正后期剪不剪是他的意思,任性得可怕。

    这段的时间线是刚才那段的一年后。

    戚仰十六岁,戚旻二十一岁,二十一岁的戚旻在电子厂干了四年不干了,他跟人合伙做起了生意,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儿穿上西装倒是收敛了几分,不说话的时候也能看点气势来。

    他不是早五晚九的工人,是经常喝得烂醉的生意人,依旧披星戴月,也老往外跑。难得在的早晨倒是不用那么早起,甚至还能送戚仰去学校。

    只不过迷迷糊糊,说要送也半天没起来,等戚仰要走了又一屁股坐起来,叮叮哐哐地拾掇完,胡子都没瓜,领带还塞在兜里,就这么骑着大二八把人送走了。

    戚旻枉被人叫一声戚老板,实际上还是蹬自行车送弟弟上学的小瘪三。

    小瘪三是隔壁大妈叫的,到现在还记得戚旻刚搬过来的时候偷了她两颗茶叶蛋。

    好家伙,自己就吃一口蛋白,剩下的都被他塞进了戚仰的肚子里。

    后来戚仰也还了大妈俩鸡蛋,但依旧赌不了对方逼逼赖赖的血盆大口。

    戚旻上了高中,要晚自习,周五晚上不用,他走路回家,学校离筒子楼两公里,也不算太远。

    公交车又太挤,倒不如走路,走两条街,再走过一道桥,就能看到那两栋连起来有点像个英文字H的筒子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