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于会变成这般残破不堪,是因为当年,她就是用这把瑶筝,让晋王裴衍对她一见钟情,自此念念不忘。

    晋王对她一直惦念,后来爹爹知道了之后,就想成此良缘,然而那个时候,她已经同池玉相识,并私定了终身。

    瑶筝成了她心中的芥蒂,爹爹每每提及晋王时,总少不了它,后来她索性将其砸了个稀巴烂。

    能够再次得见天日,想必还是哥哥的一番苦心,因为相比晋王那根刺,她心里还是更喜欢瑶筝多一点。

    可自从嫁给池玉之后,这样琴棋书画的日子渐渐地就被繁杂的家务事给替代了,虽然很多时候不需要亲力亲为,但多少还是有些煞费心思。

    池玉吃不惯仆妇们做的饭菜,她便亲自下厨,穿不惯外头做的衣衫,她就自己动手。作为一个妻子,她尽到了义务。

    雀喜备好了墨,瞧见了这一幕,也不知道说什么才会妥当,只是搀住她的手,轻轻为她转了目光,“夫人,笔墨已经备好了……”

    她有些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,走到案牍前坐下,轻轻蘸了蘸墨汁,提笔写字。

    白日里听到夫人离家出走的池玉不以为然,同姜雪媚折腾了小半日,这才想起先前的休书一事来,记得她当时口气不小,可自己就是没那个胆量与她对峙,将休书亲手甩到她脸上。

    宋书书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是个温和性子,但实则骨子里却傲气地很,胆敢同太傅拍案辩驳,他池玉也是头一回见。

    撕了就撕了,毕竟是这么有失颜面的事,她一个尚书家的千金,一下子难以接受也是有的,多写几次也就成了。

    想到这里,池玉又命人备了笔纸,一口气写了十份,叫仆从送到南山居去。

    宋书书在写休书的时候,池玉的休书也到了。

    鸦欢见来人是池玉身旁的小厮,名唤永庆的,只以为是府里派来接夫人回家的,表面上不依,但心里多少还是有些开心的。

    哪想永庆一开口险些没把鸦欢气背过去,只说并不是来接夫人回府的,又说要面见夫人,余下的什么话也不肯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