戈壁旷野中,金色蜂云所到之处万灵寂灭。

    金云中央有一处空😻🆣👗旷,周围并没有其他巨蜂靠近,那是蜂王的位置,孟天河倒坐在蜂王背上,仰头斜倚着蜂王的巨大头颅,姿势惬意舒适,望着天空的双眸也在这种惬意之中不知不觉得渐渐闭合了起来。

    而就🈴在他的左边,距离他最近的一只巨蜂的后背上,一个🀷🁛身披黑袍的身影却在此刻缓缓的睁开了眼睛。

    经过一天一夜的融合,此时的迟荣已经将那名圣魔宗弟子的魂魄彻底融合了,可以说,现在的他一共🍼🍘拥有了两个人的记忆,他的和被他夺舍的程安的记忆。

    回想起夺舍的过程,迟荣依旧心有余悸,他知道,如果单凭他的魂力的话,是绝对没有可能将程安的魂魄吞噬炼化的,相反的,甚至🃙😎很可能会被对方吞噬掉⚣📋。

    所谓的夺舍,其实就是魂魄之间的厮杀吞噬,而如果没有特🋥🛗殊的手段的话,结果往往就是魂力强者吞噬魂力弱者。

    而他的魂力比起程安🌢🀲🀱来说,弱的可不是一点半点,对方的修为早已经进🚲入了筑基后期,魂力至少要比他三成。🚧🕳

    而别说是强上了三成,即便是强了那么一成,🐆♐都足🌛⛞以将他的🋥🛗魂魄吞噬掉,更别说是要夺舍了。

    想及此他的目光不禁瞥向了远处似睡非睡中的孟天河,心🀷🁛中的忌惮之意更盛了😘🁭🉁几分。

    他可是还依稀记得😻🆣👗,当自己在程安那强大的神魂面前涩涩发🋥🛗抖时,正是这个少年放出了一🎋🏦道金光,将正要扑咬自己的程安的神魂定在了原地。

    他不🈴知道那道金光是什么,可他能够确定,放出这道可怕金光的可定是孟天河,他的新主人。

    想到“主人”这个字眼,迟荣的脸上不禁露出一丝苦笑,原本也是天⚱🕏赋异禀,被誉为一宗天才🖈的他,此时竟然成为了别人的仆🈍☬人。

    不🍟过,他此时也只是有些唏嘘,却并没有多少抵触心里了。

    此时在他的心里,似乎已经有了一丝明悟,什么是天才,那只是一种可笑的🃚😕🁍说法,是一个束缚的光环,一个压在人心头的枷锁,这个世界上,从来只是强者为尊,天才之名在强者面前简直就是一个笑话。

    更可况,与面前的这个少年想必,他也🔎根本就算不上是个天才,一个能够轻易制服杀人蜂群,击败杀人蜂王,并将其收服的还不到二十岁的少年,不论他究竟是什么修为,在他的面前,自己就是个渣。